各基层党委,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需要报考的辅导员及时与报考学校联系,并按照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的总体要求和各校招生规定报考。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6号)
学生工作部
2015年3月4日